关于建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备选库的公告
2015年07月09日
为推进法制工作建设,规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选聘工作,根据本集团实际工作需要,拟建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备选库。为此,本集团公开向社会征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经审核后入选备选库。现将征选建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条件
(一)应征律师事务所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固定营业场所;
2、相关律师团队在与控股集团及所属企业业务相关领域内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近五年未受过律师协会纪律惩戒;所属人员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设立时间不足五年的,自设立起未有上述处罚记录。
(二) 应征律师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连续执业3年以上且从事法律服务工作5年以上;
2、在本集团及所属企业业务相关法律领域内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3、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纪律惩戒;
5、曾为我集团及所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存在工作过失导致企业经济损失的,不得入选备选库。
二、征选程序
征选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初审、面谈复审、确定名单的程序进行。
三、报名资料
有意应征者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效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简介(基本情况、业务擅长领域、竞争优势和荣誉等);
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经营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4、律师团队成员介绍(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擅长专业领域、部分成功案例、理论研究成果及荣誉等);
5、曾获荣誉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方式
请有意应征者于2015年7月10日至7月20日期间,将上述报名材料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本集团。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公告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蒋海英
联系电话:025-847824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A座208室
邮编:210012 电子邮箱:jianghy@meetsoho.net
五、其他事项
1、有意应征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征资格。
2、我们承诺对应征者提供的信息材料采取保密措施。
3、备选库建立后,本集团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将在备选库中选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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